女儿争取娘家财产后果(女儿回娘家分家产合不合法)

孙女士今年41岁,她原本和两个弟弟的关系还算不错,可是随着父亲因病去世后,她和两个弟弟的关系也变得急转而下!

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占地面积为96平方米的房屋,以及12万元的存款,孙女士在操办完父亲的身后事情就与两个弟弟协商起了财产的事情。

没想到孙女士提出平分财产的要求后,两个弟弟就十分激动地与她争吵了起来,他们认为孙女士不该回来与他们争娘家的财产。

因为父亲这几年一直跟着他们居住,是他们给父亲养的老。当孙女士坚持要求继承父亲财产后,她也随即遭到了众多‬亲戚的‬斥责‬,以及‬两个‬弟弟‬的‬起诉‬!

‬亲戚纷纷劝阻孙女士不要和弟弟争财产,但她却坚持要和弟弟平分父亲留下的遗产!

孙女士的父亲是因为胰腺癌去世的,当时为了给父亲治疗,孙女士不但在父亲的治疗过程中出资了15万,并专门放下了手中的工作前去照顾父亲!

反观两个弟弟在承担药费时互相推诿,平时照顾父亲也是敷衍了事,这让孙女士感到了非常生气,顾及到父亲的感受孙女士作为姐姐便一直没有和别人提过这件事。

父亲患病之前虽然一直跟着两个弟弟居住,但孙女士却认为两个弟弟不是在给父亲养老,他们是在让父亲带小孩做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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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年孙女士多次提出让父亲搬到她家居住,都遭到了两个弟弟的拒绝,就这样子父亲在两个弟弟家轮流住了许多年。父亲上半年住在儿子家,下半年住在三儿子家,至于父亲名下的老房子则被出租,父亲在谁家居住,房屋就由谁家收取!

据孙女士透露父亲曾多次向她诉苦,父亲早上要提前准备全家的早餐,然后再送孩子去学校上课,中午要为在附近上班的儿子准备午饭,下午四点多要去接孩子放学,期间他还要买菜。

到了家里以后他顾不上休息,要为即将下班的儿子和儿媳准备饭菜,吃完饭以后还要负责刷碗洗锅。

孙女士:自从母亲去世后,父亲就像一个免费的保姆一样照顾了他们许多年!

父亲虽然是在2021年去世的,但他却在2020年的时候被查出患有胰腺癌。得知父亲的病情后,孙女士便和两个弟弟协商起了父亲之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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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协商成果是三姐弟共同承担照顾父亲的责任,以及父亲接下来产生的治疗费用。纵然孙女士不计代价要为父亲治疗,但父亲终究因为胰腺癌晚期去世。

事后经过统计父亲去世前产生的医疗费总计为35万,因为自己家庭条件较好,所以作为姐姐的孙女士便主动承担了15万元。

而两个弟弟则各自承担了十万元的费用,看到孙女士出钱出力照顾父亲,当时来探望的亲戚纷纷都称赞孙女士是一个孝顺的女儿。

起初孙女士并没有想过和两个弟弟争财产,但她看到弟弟协商分配父亲遗产时将自己忽略在外,孙女士也作出了和弟弟分配财产的决定。

孙女士记得父亲每次要产生大额费用时,弟弟都会在她面前念叨这件事,所以孙女士就这样习惯性地与弟弟分摊起了父亲的费用。

本以为自己提出要继承父亲的财产后,只有两个弟弟会持有反对的意见,没想到她的众多亲戚也都站出来反对了这件事,尤其是大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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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认为孙女士已经出嫁了,就不该和两个弟弟争娘家的财产,尤其是孙女士的家庭条件比两个弟弟好太多了。

‬孙女士被两个弟弟告上法庭后,判决结果如何。

孙女士是在2022年5月28日和两个弟弟走进法院对这起纠纷进行解决的,两个弟弟的诉求是拿走父亲全部遗产,他们的依据是父亲这些年一直由他们在照顾!

按照继承法规定:女儿和儿子一样同属第一继承人,无论女儿是否出嫁,她都有着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女儿出嫁后并不意味着和父母断绝了关系,她只是组建了一个家庭而已。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那么作为相应的责任,女儿在父母需要帮扶时也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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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儿女应当在老人经济困难时提供帮助,在生活不能自理时进行照料,并有慰籍老人精神的义务与责任。

孙女士她这些年一直有在承担父亲产生的费用,这已经证明她有在履行责任与义务,她和两个弟弟不同的是,弟弟在生活中对父亲提供了照料义务,而孙女士则在在经济上对父亲提供了帮助,她不但分摊了父亲产生的费用,甚至还经常给父亲钱!

经过法院审理,两个弟弟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孙女士也有权和两个弟弟一起继承父亲的遗产。

在调解室内姐弟三人心平气和地对父亲遗产下来的财产进行了协商,随后三人对父亲的遗产分配问题达成一致。父亲留下的那套房产,姐弟三人平分卖房款,而父亲的12万积蓄也由三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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