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写的是严歌苓自己吗(芳华严歌苓名句)

  芳华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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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70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某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在这个团队里朝夕相处,她们才艺不同、性情各异,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情境。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青春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

  刘峰,是这个文工团里最不起眼的男兵,比起那些才华横溢的男乐手、英俊潇洒的男舞蹈队员,他个子不高相貌平平也无才艺。他自觉地承包了团里所有的脏活累活,慢慢的,他成了每个人潜意识里的依靠,大家有了任何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刘峰”。他被大家公推为“模范标兵”,得到了各级表彰。他在这样的被需要中活得心满意足,并深深地爱上了独唱演员林丁丁。当他经过几年漫长的等待,在他认为恰当的时机向丁丁表白时,他万万没有料到,得到的是跟丁丁以及大家伙儿平时对他的推崇完全相反的惊恐拒绝。

  事情引起了组织的注意,刘峰遭到公开批判,然后被下放伐木连当兵。中越边境发生冲突,刘峰回到了他的老连队,野战部队的一个工兵营,这次战争让刘峰失去了灵巧的右臂,剥夺了他安身立命的能力。从此刘峰只能靠着冰冷的塑料假肢过着贫困潦倒的日子。了解到刘峰的境遇后,萧穗子和郝淑雯踏上了寻找刘峰的路,她们付小费给站街的妓女打听消息,找寻有线索的地址,郝淑雯还央求丈夫给刘峰一份工作。何小曼先找到了患有肠癌的刘峰,陪伴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芳华的读后感

  我是先看的这部电影然后再看的小说,小说写的行云流水,酣畅淋漓,浑然天成,比电影深刻许多,我佩服作者的文字功底和场景转换,让我一个很少看小说的的人一气呵成不累不倦的读完。读完之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这部小说让我看了以后仍然余音绕梁,让我不断的随着小说,思考人生与人性。

  小说里的人生,平凡的大多数,平凡的世界里,没有文学和电影我们就忽视了这些平凡人。还有那么多在战争中永远没有醒过来,站起来的人,那些人的芳华那么短暂,只有15岁或则更小,短的来不及看清世界就匆匆离开,然而他们每一个人也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偶然的事件,平凡的身世,名字和身体都永远的被抛在异国他乡,甚至有的连名字都没有。他们也是儿子,孙子,少年,还有他们不可替代的芳华。他们也有爱情,梦想,牵挂,但是生活的不可选择与一往无前,比起断手的刘峰,清苦的小曼,他们更平凡,更无声无息,来了又走了,短暂而不被世界知晓。人的命运就是这样扑簌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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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中对人性的刻画丰满而充盈,真实而不做作。读者从小说人物的人性中看到了自己,以及身边的人和众生。我即众生,众生即我。人性的复杂超出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或则终其一生我们也没有彻底认识自我。感慨智慧如苏格拉底发出认识你自己的命题是多么前沿和深邃。历经时间考验就是今天来看,认识你自己也同样是永恒的命题。刘峰真的认识他自己吗?我想没有。他的善良是时代的要求,标兵的要求,然后变成对自我的要求。而且这种善良极度苛刻,只有他人而没有自我。他理所当然的吃破了皮的饺子,他理所当然的帮大家修理一切可以修理的东西,所有人的忙他都要帮,哪怕是结婚要一个沙发他也可以立马变身沙发能人。他就是及时雨他就是小叮当,他拥有超能力帮助所有人。当所有人习惯了他的善良热情和理所当然的帮忙,他更加远离了他自己。所有人都喜欢他,喜欢他的帮忙,但是没有人爱他。好的东西应该是让人不安的,刘锋让人太心安,理所当然的心安。所以身边的人觉得他不应该有人性而只有神性。他不识人间烟火。所以别人都可以抱林丁丁亲林丁丁换他就不行,雷又锋不应该有人性的这些欲望和本能,他只该有帮助众生的理所当然和被神化的英雄的光芒万丈。林丁丁本人都不能忍受英雄惦记自己。

  刘锋他在迎合他人的感受,标兵就应该时时事事领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好事让别人,坏事留自己,破皮的饺子就该自己吃,放弃提干机会给别人。林丁丁也是在迎合他人的感受和期待,雷又锋是不能被腐蚀的,被雷又锋惦记是惶恐而不可接受的。所以她放声大哭,她喊出救命。因为被雷又锋拥抱和惦记是要命的。

  突然想起另一部小说《无声告白》中的一句话,我们穷尽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但是找到真正的自己何其不易!刘锋落井,能不下石的人屈指可数,刘峰被部队处理到伐木连,送他的只有小曼。所有人都得过他的好处和帮助,连那个得到了刘锋做的沙发的马班长同样对他批判。郝淑芬本来说不能背叛刘锋但是最后她还是加入批判当中。

  具有人性具有烟火味就应该随大流。别人怎样自己就该怎样,当时大流的期待是怎样,大家就应该怎样。所以刘锋落井大家就应该下石,也应该去整整像小曼这样的弱者,嘲笑她,欺负她,因为大家都这样。集体排斥的人,不用思考也不用问自我,就那么做呗,像大家一样,从众,这样过得很轻松,不另类。刘锋托举没有人愿意托举的小曼是要有勇气的,小曼去送被处理的刘锋是要有勇气的。因为别人都不做,那个时候他们做的是自己而不是迎合大众。要突破大众的藩篱,勇敢的做内心的自我,常常是孤独而不合流的。大多数人在历史长河里都随大流。胡适先生在50年代被打倒被批判,在大陆的那些受过他帮助的学生朋友也加入批判他的队伍中,写了很多批判他的文章。批判胡适的文章只有胡适自己亲自读过所有。

  背叛是一种什么滋味?为什么很多时候人因为不好的事可以违心的背叛自己亲人朋友爱人,而在为好的事情需要背叛的时候,却不见得有那么多的人趋之若鹜。

  人性的复杂就在于随了大流的,迎合大众的证明了活着的王道。坚持自我,忠实内心,不戴面具不去演绎人生的将是艰难的。红楼梦里的薛宝钗是大观园里人人都喜欢的,她迎合所有人,上下周到,难免虚伪和演绎,但是在当时乃至今天评价都认为她是成功的。林黛玉是不随和的,她是不会迎合大众的,所以她是孤苦的。黛玉是文明的象征,她支持宝玉对科举的不屑,她坚持自我毫不妥协,她不取悦别人。所以她难周全被人认为尖酸刻薄。

  人性中关于爱情,小说借故事给我们讲了爱情的秘密。爱身体爱而心不爱的,心爱但是身体不爱的,身体和心都爱的。观众生,多么经典的爱情分类。刘锋接受小惠的身体但是心里不爱她,刘锋心里爱小曼但是拒绝接受她的身体。只有对林丁丁身体和心都爱。那是刘锋真正的爱情,哪怕遭遇背叛,一生都被这个叫林丁丁的女人改变了,但是那就是他21岁的时候真正的爱情,以后再也没有过。他不戴老花镜看多年后的林丁丁,是他不想看清她更不屑看清她了。林丁丁不过是一个影像,他年轻时候的爱情的对象,是谁,现在长什么样都不重要。他记得和在乎的是他那个时候对爱情的全情付出。那些攒了那么久的票换的糖,那些为她做的甜品,还有那么久的等待。爱情是天时地利的迷信,他遇到的林丁丁没有领他爱情的情,但是不影响他对爱情的付出,因为他的爱情就是那样。如果天时地利给的不是林丁丁是李丁丁,王丁丁,如果这些其他的丁丁成为刘锋他正好21岁芳华的爱情对象,如果伴随他的表白回应给他的是琴瑟和鸣,那么刘锋爱情的结果就是好的,但是刘锋对爱的付出和爱的过程是一样的。所以永远留在刘锋心上的是他的爱情,而不是林丁丁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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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在对亲情的探讨上,小曼的妈妈对小曼的母爱,是那么势力和贫乏,小曼拖油瓶的地位是那么现实而残酷。小曼妈妈的选择和对小曼的母爱,是那样让人揪心。刘锋女儿在刘锋生病后以及葬礼上的漠然让人感慨血缘不敌变故与生活。同是亲情,大千世界也是千差万别,因为差别更让人感慨和痛心。人性当中最深的东西在最亲密关系里更能暴露无遗。

  一部《芳华》,看别人的故事,思考自己的人生,感慨时代的差异,又共鸣永恒的人性,青春和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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